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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体育局关于做好江苏体育“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5-04-08 浏览次数: 2311

苏体办〔2015〕27号

南京体育学院,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深化体育改革、建设更高水平体育强省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适应时代要求、体现改革精神、符合省情实际、反映群众意愿的江苏体育“十三五”发展规划,意义重大。根据全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局长办公会对江苏体育“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明确了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规划编制总体要求
  编制江苏体育“十三五”发展规划,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和体育工作系列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树立世界眼光和率先意识,找准体育在“两个率先”中的功能定位,在体育强国建设中的目标定位,深刻认识体育工作内外发展环境的新变化,加强战略研究和系统谋划,积极破解事关体育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矛盾和问题,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和约束力。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和科学务实态度做好规划编制工作,认真总结“十二五”体育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继承好的做法,弥补薄弱环节,创新思路举措,确保规划的延续性、前瞻性、可行性。
  二、深入开展重大问题研究
  前期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决定规划的质量。“十三五”时期是建设体育强省、基本实现体育现代化进程中非常重要的五年,要更加注重问题导向,更加注重系统分析,更加注重融合发展,切实加强对体育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研究,以更好地引领发展。要重点围绕如何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增强体育发展动力和活力,通过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促进体育发展,通过完善政策、扩大消费推动体育产业规模质量提升,以及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社会组织、体育人才队伍、健身气功、智慧体育、职业体育、足球改革等领域的重点问题,组织专家学者参与,加大研究力度,选对路径方法,并提出切实可行的举措。
  三、确定规划项目编制计划
  江苏体育“十三五”发展规划由总规划和若干子规划构成。总规划明确未来五年江苏体育发展的主要思路、总体目标、重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由办公室牵头起草;子规划初步计划由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体育人才、健身气功、智慧体育、足球运动构成,分别由群体处、竞体处、青少年处、经济处、人事处、气功办、信息中心、足管中心牵头起草。除上述子规划外,各部门单位可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出子规划编制计划。
  四、明确编制工作具体安排
  第一阶段,从现在到7月底。主要是抓紧开展前期重大问题研究,各部门单位对需要纳入总体规划的目标任务、对策举措、重大任务进行研究和梳理,6月底前报局办公室。子规划编制牵头部门与相关部门单位对规划思路、目标、对策进行研究。
  第二阶段,从7月底到9月底。在开展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总规划和子规划的思路、目标、措施,启动规划起草工作。
  第三阶段,从9月底到11月底。形成相对成熟的规划草案,开展专家咨询论证,征求相关单位和基层体育部门意见,对规划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第四阶段,从11月底到2016年初。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全国体育发展规划有关情况,对江苏体育总规划和子规划进行调整,确保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全国体育发展规划相衔接,并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修改完善后发布。
  五、加强规划编制组织领导
  建立规划编制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省体育局“十三五”体育发展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由局长陈刚同志任组长,各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成立各项子规划编制工作班子,由局分管领导负责,职能处室负责人牵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共同参与,抽调精干力量,落实工作经费,确保编制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各部门单位之间要紧密配合、协同工作,形成联动效应和工作合力。经济处要对各项规划内容涉及经费问题提供决策指导,做好未来规划实施的经费保障。要积极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发挥科研机构、专家学者等“外脑”的作用,有条件的可吸纳社会组织或科研机构参与,共同做好编制工作。


  江苏省体育局
  2015年4月1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江苏省体育局办公室 2015年4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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